第15章
警告
戚栩在警察局問詢室待了好久。
因為她解釋不清為什么別人的東西會出現在自己居住的地方。
戚栩在店里看著警察拿出來的項鏈照片,在一瞬的驚訝之后平靜地說:這個是我收到的禮物,并不是我盜竊的東西。
警察當時一邊翻看著記錄,一邊有些懷疑地看向戚栩那張一眼難忘的臉。
報警人說他的一條價值兩千萬的項鏈丟了,而他提供了你現在居住地榕公館的房產證明還有鑰匙。并且,他的委托人帶著我們的確在那里找到了這條項鏈。
戚栩當時沒說太多,只問了一句:報警人叫什么
警察:不好意思,我們不方便透露。
戚栩就是那樣被帶走的。
此時,她垂著頭,已經無力自證自己的清白。
而警察看著她的眼神里也多了幾許莫可名狀的探究。
戚栩不用猜就知道他們在想些什么。
無非是篤定她就是那個破壞人家家庭的小三。
不僅偷人,還偷東西。
道德敗壞,恬不知恥!
戚栩知道是誰控告的她。
一定是給她發照片的那個女人。
賀汝則證件上的老婆,宋愛媛。
這算什么
略施小計的警告
逼她主動離開的最后通牒
正在戚栩一籌莫展之際,門被推開。
戚栩,你可以走了。
戚栩一愣。
有人來保釋你,簽了字你可以走了。
戚栩一頭懵地走出問詢室,抬眼看到的人讓她有一瞬的訝異。
阿姨。
唐天悅提著價值百萬的鉑金包,面色淡然地看了戚栩一眼。
走吧。
戚栩跟著賀汝則的媽媽唐天悅上了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