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那盤丁采買從未見過的新菜“青梅排骨”在桌上放了下來。
紅燒的豚肉同泡制過的青梅之上裹著濃稠的琥珀色醬汁,其上還撒著零零散散的白芝麻,在凈白瓷盤的襯托下,遠遠看去,色、香、味這三個字光“色”一字就足夠挑起人的胃口了。
待到那盤“青梅排骨”被放下之后,一股有別于尋常紅燒豚肉的味道頓時撲面而來,香味直往鼻子里竄。
看來這一盤菜不止“色”字出挑,連香味都一樣。兩人所在的食案臨近飯館門口,經過的行人自是極容易聞到他們這里菜的香味的。這廂菜才放下,便有兩個經過的行人停下腳步,探頭望了進來。
“這豚肉的味道怎做的這般香?這是什么菜式?”
不等丁采買開口,張采買便道:“自個兒吃的,不賣的。”
聽到“不賣”時,經過的行人大失所望,嘀咕了兩句“這般香的菜式怎的不賣”便搖頭失望的走了。
才來得及從筷箸筒里取了筷箸出來的丁采買瞥向張采買:“老張,你心眼怎的這般小?因著方才的事報復我呢!”
打開門來做生意,張采買那一句話同趕客有什么區別?
張采買卻斜了他一眼,道:“溫小娘子是要安排進公廚的,可不能留在你這小飯館里給你做掌勺師傅。”
進了這路邊小飯館當掌勺師傅,做得好了,那是背后的東家,也就是丁采買賺錢,落到掌勺師傅手里的能有幾個錢?又不是溫小娘子自己的飯館!
再者說了,于溫小娘子這等還不曾及笄的姑娘家而,去于月錢上不會有苛扣的公廚顯然更穩妥些,也省得與那些市井的三教九流之徒打交道了。
因著心悅趙司膳,張采買愛屋及烏,對溫明棠倒是真的有幾分當侄女看待的,自是不會叫她在丁采買這里吃虧。
看著張采買的護短,丁采買搖了搖頭,倒也沒有惱怒:他這小飯館也不過是副業而已,自不會因著一兩道菜得罪張采買這個同行。
打消了借溫明棠這道菜攬客的想法,丁采買夾了一筷豚肉入口。
只一入口,丁采買便忍不住點頭說了起來:“唔,好吃!豚肉做的極好!”
他這一咬,肉便自骨頭上分離開來了。如此好分離,自是做的不柴,偏這豚肉不止不柴卻又不爛,咀嚼細品起來恰到好處!味道倒是當真應了他的要求甜口為主,酸口為輔,酸與甜兩味的把握上也分毫不差。不過甜發膩,也不過酸生澀,酸甜得宜這一點便直接將膩口的味道減的只剩三分,最絕的是此一道青梅排骨細嚼起來竟還有股青梅的果香味……如此,倒是將剩下的三分膩味也除了個干凈……
丁采不住嘀咕:“唔!好吃!若是能留下來給我做掌勺師傅就好了……”
食客分多種,有人是個悶頭干飯的,有人卻是如丁采買這等喜好邊吃邊評點一二的。
聽得丁采買一張舌頭“做兩份工”一邊吃一邊評,那廂夾了塊豚肉送入口的張采買頗有些費解:真真不知道丁采買那張舌頭是如何做到邊吃邊說的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