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帝都被人擄走了,這事必須保密,而且是絕密。朱興明自己,也慌了。
暗衛孟樊超果然不是蓋的,之前多年的江湖行走經驗,使得他很快就打聽到了一些蛛絲馬跡。
此地有多處銀礦,這東西可都是一個個的聚寶盆。起初,大明朝廷還允許民間少量的私自開采,只要課稅就可以應付了事。永樂年間的福建尤溪縣民朱得立就首先嘗試采銀,并能每年繳納36兩。
此后,朝廷的官辦銀業越發做大做強且理直氣壯。直至宣德年間,朝廷在設立官局后更是直接嚴禁私礦,并有了“私煎銀礦罪”。
凡福建、浙江等處軍民私煎銀礦者,會被處以極刑,全家遷居化外,膽敢逃逸就調官軍剿捕。兩年后,朝廷又追加條款,聚眾偷挖者將發配云南邊衛充軍,將灰色收入也徹底封死。
然而面對這么大的利益誘惑,到了英宗的時候已經有很多私人開采的銀礦了。還都自己的私人武裝。這些私人銀礦主得到利益后又多跟朝廷中人聯絡,合辦開廠。
至于地方官府,那自然是來個官商勾結。如果這官員不服,那也簡單,除之。
在這些地方上的大礦主個個財大氣粗,和官員們又是牽扯不斷的利益。地方上的官員很難保持清廉,而不被拉下水。
這是人都有弱點的,無論你是慕名還是逐利,無論你是好色還是貪權。只要你想,這些大礦主們就有辦法腐蝕與你。
如果遇到個清如水廉如鏡的官員,不論如何威逼利誘都不肯低頭的好官。那你也無可奈何,比如說之前的一方知縣,定興縣的榮博鵬。
此人上任之后就雷厲風行,徹查境內大大小小的私人的礦場。結果呢,下面的縣丞、主簿、巡檢、驛丞、閘官、稅課大使、河泊所大使、書吏、三班衙役捕快等等,無一人肯聽他調遣。
因為,這些財大氣粗的大礦主們,早已聯合起來大肆的賄賂上下買通,即便是他一個知縣上任,也是無可奈何。
就這樣,這個榮博鵬想查也無從查起。憤慨之下,他上書知府。結果那保定知府早就被賄賂了,一紙公文下來,將榮博鵬厲聲訓斥了一頓。
偏偏這個榮博鵬就是不信邪,硬是要和這些奸商硬扛。其結果就是,莫名暴斃。
知縣家人自然是不樂意,于是上書伸冤。一個堂堂的知縣就這么沒了,自然引起了京城主意。案子上報到崇禎皇帝面前,崇禎皇帝也是大為震驚。
于是,下旨徹查。
這么大的案子捂是捂不住了,保定知府派人徹查。其結果就是,榮知縣確實是暴斃而亡的。死因,是到地方巡查的時候突發疾病。
保定知府定下的案子,上報了京城。可是榮知縣的家人自然大為惱怒,于是再次上書伸冤。崇禎皇帝這才事覺蹊蹺,于是讓刑部侍郎吳文登去查。
結果,就在吳文登去查了三個月。回來的時候,也說這榮鵬博乃是突患暴疾而亡。
崇禎皇帝又問,為何朕收到的彈劾奏疏卻說,定興縣多私采銀礦,地方官商勾結欺壓殘害百姓。
吳文登汗如雨下,還是硬著頭皮說據臣在定興縣的調查來看,并未發現有私自開采銀礦的行為,萬歲不可輕信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