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些錢,可都是民脂民膏。要知道大明國庫一年才四百多萬兩的收入,這就已經造成流民四起了。朱純臣查抄的家產,居然達到了一年的國庫稅收,不殺他殺誰。
駱養性也是暗暗心驚,皇帝一動殺機,他知道朱純臣的腦袋算是保不住了:“皇爺,除此之外還有兵部尚書張縉嚴。他的,他的家產共計,大概、大概這個也有九十多萬兩的樣子。臣下正在統計,稍后才能清點完畢?!?
一個成國公貪污了四百多萬兩,一個兵部尚書也有近百萬兩的貪污所得。僅憑他們的俸祿,幾百年也攢不出來。
這也難怪,李自成打進北京城的時候,劉宗敏逼迫明廷官員追贓,搜刮了七千多萬兩銀子之巨。
李自成的手下們還對明朝留下的高官勛貴們進行嚴刑逼供,美其名曰“追贓助餉”。對此,《明史》中是這么記載的:“賊下令勒內閣十萬金,京卿、錦衣七萬,或五三萬,給事、御史、吏部、翰林五萬至一萬有差,部曹數千,勛戚無定數。
藻德輸萬金,賊以為少,酷刑五日夜,腦裂而死?!币簿褪钦f,大順軍對明朝舊臣們的追贓是有明碼標價的,明朝最后一位首輔魏藻德拿出了數萬兩白銀結果還被嫌少,最終在獄中被折磨五天五夜因腦裂而死。
明中葉以后白銀大量流入使得官方禁用白銀變成了虛話。萬歷初期“一條鞭法”的施行,主要是把各州縣的田賦、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,合并征收銀兩,按畝折算繳納,正是白銀貨幣化沖擊的結果。
然而明朝白銀產量有限,明廷也從未像鑄造銅錢那樣制造銀幣,中國向來是一個產銀不多的國家。自近代與歐洲各國通商以來,銀的供給大部分依賴外國的來源,本土開礦成本往往高于投資。
關于明末白銀總量,有人進行了推算.彭信威《中國貨幣史》是25000萬兩,至于海外輸入量,李隆生認為是近30000萬兩,梁方仲“明代國際貿易與銀的輸出入”認為至少是72000萬兩。
李自成東征山海關前夜,“密運輜重數百輛西歸,內帑于是蕩然矣”。
這倆官員都撈了這么多,崇禎皇帝就算是想保他們性命也不可得了。于是,大手一揮,又加了一條罪名,貪贓枉法。
貪污,是太祖皇帝朱元璋最恨的事情之一。朱元璋出身于貧民之家,深受官府剝削。家人因此被餓死,于是對官府痛恨的朱元璋得了天下之后的第一件事,就是治貪。
歷代皇帝都曾反貪,可是處置貪污的罪名卻并不十分嚴重。比如,清朝的雍正時期。這一時期,只要貪污超過兩萬兩以上的人,就要被斬首,不到兩萬兩的就會被發配到邊衛充軍。
只有太祖皇帝朱元璋鐵腕反腐,明初官員俸祿并不高。有些官員便動起了歪腦筋,于是朱元璋當年殺了15萬貪官,只要有人貪污60兩銀子就會被斬首。
只是,到了后來朱元璋的鐵腕手段就形同虛設了。到了崇禎末年,朝政早已崩壞。可以說,幾乎到了無官不貪的局面了。
崇禎皇帝突然發現了一條發家致富捷徑,抄家可撈錢。
沒錯,這些貪官們,背后竟然撈了這么多民脂民膏。著實,讓人憤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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