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艷十四歲,比起剛發育的男人婆明淇和仍圓圓嫩嫩的明湛,明艷身段兒亭亭,烏發似云,走路時纖腰如春柳,帶著輕盈的風情,身上有淡淡的香。
賜婚的圣旨已經頒下,明艷運氣不錯,雖然庶出,不過生母早逝,幼時便養在王妃膝下,年長請封時,衛王妃為她籌劃,得封郡主。
嫁妝自然不必明艷操勞,只是一些嫁妝還是要女孩兒自己動手。
這幾日,明艷都在閨房里埋頭刺繡,如今出關。
明艷送了明湛一個寶藍色的荷包,上面繡著兩只偎在一處的小野鴛鴦,小野鴛鴦頭頂并蒂蓮花,下踩綠色碧波。且不說針線如何,單這喻意,就不是該送給弟弟的吧。
明艷見明湛捏著荷包不說話,有些羞澀,“這是我做的第一個荷包,給四弟戴著玩兒吧,四弟,你可別嫌棄啊。”
明湛拉開姐姐的手,見指尖兒上幾處淺紅的針眼兒,頓時心疼起來,摩挲著搖搖頭。
衛王妃從明湛手里接過,想夸幾句,實在不知道從何夸起,遂笑道,“你們姐妹,除了明雅喜歡女紅,都是平平。我看你也不必做了,叫房里的大丫環細細做上幾個好的留用就是。”
明艷被指婚為福昌長公主第三子,姑媽家的表兄。給姑媽做媳婦,總好過外人。
明艷眼睛很亮,含著對未來的無限期待,整個人透著喜氣,抿嘴笑道,“倒是想親自做幾個,總是做不好,我性子又急,一急就越發做不成了。母親,我真是寧愿理事看帳,也不愿做這個了。”
“不做就不做吧。”衛王妃是個很豁達的人,要不也養不出明淇這樣的性子,笑道,“田莊鋪面都已經置辦齊了,你房里的丫環們都想好沒?要帶哪幾個嫁過去,心里要有數。”
“分花、拂柳、烹茶、煮酒四個,還有孟嬤嬤一家,朱貴一家,母親覺著如何?”明艷是個很有主見的人,不過結婚陪嫁是第一遭碰,既緊張又羞澀,還是想要衛王妃幫著把把關。
衛王妃點頭道,“她們四個都是自小跟在你身邊服侍的,最可靠不過,孟嬤嬤是你的奶嬤嬤,朱貴家的以前也是你身邊的大丫頭,很妥當。”
像衛王妃這樣厚道的主母真的不多,她對待庶出子女當然不會圣母到視如己出,不過卻從不刻薄。像明艷自幼在衛王妃膝下長大,衛王妃自然更多幾分看重,養她長大,教她事理,如今又為她請封郡主。衛王妃不出手則已,出手則必一鳴驚人。
明艷的風光讓楊妃明雅母女更加堅定的認為,跟著衛王妃是有肉吃的。
四個女兒,明淇嫡出自不必多提,將來一個郡主的帽子是跑不掉的;余下三人,明艷由王妃撫育,又是長女,破例封了郡主。一家子四個女兒,朝廷的郡主也不能跟街上大白菜似的,多了讓人覺著廉價,所以明菲明雅再封郡主的機會非常小,一個郡君就到頭兒了。
明菲的母親魏妃是鳳景南的心頭肉,枕頭風一吹,明菲的封號也不會太低。明雅卻有些危險,楊妃久不承寵,明雅在鳳景南跟前兒也不出挑兒,非嫡非長,別說郡君,就是封了縣主也是尋常。
所以,明雅在衛王妃面前更加恭敬溫馴,此時聽著衛王妃和大姐姐交待婚嫁之事,雖心里羞怯,仍是悄悄的的記在了心里。她不比大姐姐在衛王妃跟前得寵,日后怕也比不得明艷,凡事必倍加留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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