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兼述北宋統治集團內部的黨爭歷史
宋史·蔡京傳》載:“時元祐群臣貶竄死徒略盡,京猶未愜意,命等其罪狀,以司馬光,目曰‘奸黨’,刻石文德殿門,又自書為大碑,遍班郡國。初,元符末以日食求,者多及熙寧、紹圣之政,則又籍范柔中以下為邪等,凡名在兩籍者三百九人,皆錮其子孫,不得官京師及近甸。”
《宋史·蔡京傳》中所列蔡京的“黨人籍”問題,是蔡京被定為“奸臣”的一大主要“罪狀”。這一罪狀指責蔡京的以下四個方面問題:一是宋哲宗元祐年間的群臣被貶官放逐、死亡殆盡,而仍然下令列等他們的罪狀;二是將以司馬光為的群臣指為“奸黨”,又刻立元祐元符“黨人籍”石碑于文德殿門內,還親自書寫成大碑文字,頒全國各州郡;三是把在元符末年上書批評熙寧、紹圣新法政事的范柔中以下許多人列為“奸邪”;四是禁錮被列入兩個黨籍的3o9人的子孫,并且不準在京城及附近州縣為官。
現根據有關史料記載,依照時間順序,列述《宋史·蔡京傳》中“黨人籍”事件始末的一些主要史實,兼述北宋統治集團內部的黨爭歷史,供方家研究分析,弄清事實真相。
一、元祐、元符“黨人籍”事件的始末
《宋史·蔡京傳》所說的“黨人籍”事件,有其生與展的過程。它始于宋徽宗元符三年(11oo),生在宋徽宗崇寧三年(11o4)六月,于政和三年(1113)八月結束,歷經13年又八個月。
元符三年(11oo):(一)皇太后向氏聽政,元祐黨人復出,守舊派勢力擴大;(二)清除朋黨,革新派殘遭貶竄;(三)蔡京被逐出朝廷,貶任地方官,又撤銷官職。
正月十二日,宋哲宗駕崩,宋徽宗趙佶繼位,皇太后向氏垂簾聽政,共同處分軍國重事,先后召回并重用一批被貶逐的守舊派大臣擔任朝廷要職,并追復已故的守舊派重要人物官職,被時人稱為“小元祐”。
二月二十一日,新委任的通議大夫、吏部尚書韓忠彥(系駙都尉韓嘉彥之兄,元祐年間曾任知樞密院事)升任門下侍郎;四月初八,又升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;十月初四,再升至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。
自三月起,經韓忠彥等人推薦,陳瓘、鄒浩、龔夬、張庭堅、江公望、常安民、任伯雨、陳次升、陳師錫、張舜民等元祐黨人6續進入臺諫。如:三月初七,召用權遣衛州陳瓘任左正,監袁州灑稅鄒浩任右正,知洛州龔夬任殿中侍御史;四月初八,禮部尚書李清臣為門下侍郎,翰林學士蔣之奇為同知樞密院事;十一月十六日,觀文殿學士安燾為知樞密院事;十一月二十九日,禮部尚書范純禮為尚書右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