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我在塔喀縣等著柯總。”
對于宋思銘來說,柯思昂能到塔喀縣,再好不過,實地考察一下,再與苗心菱見個面,投資協議大概率也就簽了。
本以為,這個電話到這也就結束了,但柯思昂猶豫了一下,又開啟了另一話題。
“宋書記,還有件事,我想跟您說一下。”
柯思昂說道。
“柯總有什么事直說就是。”
宋思銘大方地回道。
“是關于我的老領導,張巍然張董的。”
柯思昂說道:“一審判決下來,張董被判了死緩。”
“死緩?”
之前,閆勝利跟宋思銘說過,針對張巍然的量刑,大概率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緩之間,死刑立即執行的可能性不大。
如今,按照上限判,多少有些出乎宋思銘的預料。
他還以為,張巍然在國企改革浪潮中,所做出的貢獻,以及過往人大代表的身份,能讓法院在量刑上,稍稍放寬一點。
但現在再看,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之下,就不存在功過相抵一說。
功就是功,過就是過。
“張董自己對于這個判決結果是認可的,但家屬還想上訴。”
柯思昂又對宋思銘說道。
“家屬想上訴?”
“理由呢?”
“量刑過重?”
宋思銘問道。
以張巍然的年齡,哪怕死緩改無期,無期改有期,這輩子也很難活著走出監獄了,所以他猜想,家屬很可能是接受不了這一點。
“不光是量刑過重的問題,家屬覺得張董是受人脅迫之后,才實施犯罪,真正的罪魁禍首是脅迫張董的那個人。”
柯思昂講述道。
“受人脅迫,罪魁禍首……”
宋思銘其實一開始,就知道真相大致如此。
一千萬一次的好處費,看似不少,可是以張巍然的身份,完全可以用更合理、更合法的手段,拿到這些錢。
為了錢,鋌而走險的犯罪動機,就不成立。
奈何張巍然從始至終,都不肯吐露,是誰每次給他一千萬,又是誰讓他打招呼,幫杰森蔣夾帶走私違禁精神類化學品。
“這需要張董自己檢舉揭發,戴罪立功,張董自己不檢舉揭發,即便上訴,最后九成九也是維持原判。”
宋思銘說道。
閆勝利其實一直都想,把這個案子辦扎實了,把該揪的人都揪出來,再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可辦案人員始終無法攻破張巍然的心理防線,從其他方向找出罪魁禍首的嘗試又是屢次失敗。
最后,來自各方面的壓力,逼著青山市公安局,不得不盡快結案,將這個案子,辦成了一鍋夾生飯。
“其實,家屬手里,掌握著一些張董被敲詐,脅迫的證據。”
柯思昂告訴宋思銘。
“哦?”
宋思銘眼前一亮,他懷疑地問柯思昂,“那家屬為什么不把那些證據,提交給相關部門?”
“他們不敢。”
“他們怕證據交上去,適得其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