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2章刁難和痛快
“按照交通局的財務制度,必須拿著發(fā)票和領導簽字才能報銷,你這個條子拿不到錢!”
交通局的出納會計是一名四十多歲的卷頭發(fā)大姐。
她坐在那里織著毛衣,只是看了一眼李華的條子,想都沒想就給拒絕了。
“但是這是韓局長寫的條子,他告訴我拿著這個條子來財務就能領到錢!”
李華雖然兩世為人,但是到財務預支差旅費這種事他還真是沒干過,不明白其中的彎彎繞。
實際上,很多單位的領導對于財權都把握得比較緊。
比如交通局的蘇強生,他就是一個把財政大權攥得比較緊的領導。
一般這種市級局辦,副職的手里至少都有一兩千塊錢額度的簽字報銷權。
但是在交通局這里,超過五百塊錢的支出,就必須由一把手蘇強生簽了字財務那邊才能付款。
交通局上上下下對于這件事都是十分的不滿,怨聲載道,但卻沒有任何辦法。
因為按理來說,報銷流程這一塊上,確實需要單位一把手簽字才行,這是符合規(guī)矩的。
所以,久而久之,交通局的人也都形成了習慣,只要超過五百塊錢的報銷或者預支什么的,都會先去找局長簽字再說。
當然了,蘇強生雖然對這個權力攥得比較緊,卻也不太會為難人。
大部分情況,他都會非常痛快地給下面人簽字。
不過,他也借著這個權力,對局里人的動向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。
畢竟現(xiàn)在干什么都得要花錢,除非你愿意自掏腰包,否則你不管干什么都得讓局長知道。
這也算是蘇強生的一種為官之道吧。
然而韓文遠和李華都是新來的,壓根就不知道這個規(guī)矩。
尤其是前者,他在市委辦的時候雖然只是個副主任,但是因為深受林書記的信任,在錢方面從來都沒受到過任何的為難。
別說是五百塊錢,就算是五千塊錢五萬塊錢,韓文遠簽個字也能很快就拿到錢。
他是真的沒有想到在交通局竟然還有這么個規(guī)矩。
他給李華批條子,也只是為了讓后者出去辦事的時候不會因為錢受到什么限制,壓根就沒想別的什么。
但是現(xiàn)在的結果是,他只是讓后者受到了白眼,別的什么都沒有。
“除了蘇局長的簽字,我們這里什么都不認!”出納大姐這次連頭都懶得抬了。
“你要是沒事的話就趕緊去找蘇局長簽字吧,別在我這里待太久,我這里有很多貴重的東西,萬一要是出了什么事你我都說不清楚!”
面對著這種油鹽不進的財務,李華也沒有任何辦法。
他只能把條子放好,離開了會計室。
他并沒有再去找韓文遠說這件事,真要是說了,反而不好辦。
難道讓韓文遠親自來會計室要這個錢?
要到了,副局長親自要這點錢本身就是一件跌份的事!
更別說還有很大的可能性要不到,真要是要不到,那讓韓局長的臉往哪擱?
因為自己的這點事讓領導丟了面子,哪怕不是自己的錯,也是自己的錯了!